臺北市身心障礙鑑定申請說明(Q&A)

以下說明整理自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衛生局最新公告為準;本頁下方之 「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名冊」為政府開放資料,可依行政區與關鍵字篩選查詢。

📝 應備文件

Q1:初次鑑定者應備文件有哪些?
  • 申請書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 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Q2:重新鑑定者應備文件有哪些?
  • 申請書
  • 原有之身心障礙證明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 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2張。
  • 身心障礙者因障礙情況改變,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除檢具前項規定之文件外,另需檢附3個月內 之診斷證明。
Q3:申請到宅鑑定者應備文件有哪些?
  • 申請書
  • 國民身分證正背面影本(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印章(未攜帶者得以簽名為之)
  • 最近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 近期6個月病歷摘要(提供欲申請鑑定類別相關病歷摘要)。
  • 最近3個月內之診斷證明書(註明為全癱無法自行下床、須24小時使用呼吸器或維生設備、長期 重度昏迷或其他特殊困難,經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

註:如對診斷證明書註記方式、病歷摘要規格有任何疑問,請致電衛生局洽詢,服務專線: 1999(外縣市 02-27208889)轉7083。

📞 洽辦資訊

Q4:身心障礙鑑定申請的洽辦單位與聯絡方式?
  • 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 業務聯絡窗口:曾小姐、林先生、鄧小姐
  • 聯絡電話:(02)2511-2895
  • 傳真號碼:(02)2511-2196

資料來源: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名冊

以下為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之34家身心障礙鑑定指定醫院(含臺北市立聯合醫院各院區),可依 行政區與關鍵字篩選,快速查詢住家附近可辦理鑑定的醫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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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後醫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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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行政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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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數最多行政區

各行政區指定醫院數

資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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