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身心障礙證明申辦說明(Q&A)

以下說明整理自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公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頁下方之 「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清冊」由本站解析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PDF而得,可依醫院層級、鑑定類別與 關鍵字篩選查詢。

📋 申辦流程

Q1:臺中市身心障礙證明申辦流程為何?
  • 區公所申請。
  • 醫院鑑定。
  • 衛生局審核。
  • 社會局社政評估專業團隊審查。
  • 社會局發文通知申請人至公所領取身心障礙證明。

📝 應備物品

Q2:身心障礙鑑定應備物品有哪些?
  • 最近3個月內1吋照片3張。
  • 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檢附戶口名簿影本。
  • 申請人印章。
  • 前項申請人委託他人代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託人之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及印章)。
  • 申請書(各區公所臨櫃領表並提供填表諮詢,若不便臨櫃申辦者,可上網下載申請表或洽詢 區公所郵寄辦理)。
  • 因障礙之情況有改變,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應另檢具近3個月內身心障礙相關診斷證明。

📞 聯絡窗口

Q3:臺中市身心障礙鑑定申請的聯絡窗口為何?

📖 鑑定類別說明

Q4:身心障礙鑑定的「第1~8類」分別代表什麼?

台灣現行衛生福利部所定身心障礙等級與類別,係依據國際功能、失能與健康分類(ICF)架構, 劃分為以下 8 大身體系統分類,下方表格中的「鑑定類別」篩選與圖表即依此分類統計:

類別說明/涵蓋範圍
第 1 類神經系統構造及精神、心智功能
第 2 類眼、耳及相關構造與感官功能、疼痛
第 3 類涉及聲音與言語構造及其功能
第 4 類循環、造血、免疫與呼吸系統構造及功能
第 5 類消化、新陳代謝與內分泌系統相關構造及功能
第 6 類泌尿與生殖系統相關構造及功能
第 7 類神經、肌肉、骨骼之移動相關構造及功能
第 8 類皮膚與相關構造及功能

原始「鑑定類別及向度一覽表」PDF 為約46項「向度」子項的細部矩陣(每項標示 v/無提供), 本站僅彙總到「第1~8類」層級(該類別下任一向度為 v 即視為可辦理),不呈現46項向度細節, 實際各向度是否可辦理請以原始 PDF 為準。

身心障礙鑑定醫院清冊

以下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公告之33家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可依醫院層級鑑定類別(第1~8類)與關鍵字篩選,快速查詢可辦理鑑定的醫院與窗口人員。 本資料集來源為衛生局公告 PDF(非結構化開放資料),本站已將33家醫院之窗口清冊與鑑定類別矩陣 整理為表格,無地址/經緯度座標,故不提供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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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後醫院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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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醫院層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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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數最多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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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辦理全部8類醫院數

各醫院層級數量

各鑑定類別可辦理醫院數

資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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