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交通接送服務說明
以下說明整理自桃園市政府社會局公告內容(聯絡人電話:03-3339090),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 社會局最新公告 為準;本頁下方之「服務單位名冊」為政府開放資料,可依縣市、關鍵字篩選查詢。
一、洽辦單位
-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長期照護科(03-3340935)
- 撥打 1966 長照服務專線
- 桃園市交通接送預約平台:https://taoyuan.ltc-car.org/
- 官方 LINE 客服:@146xnwoy
二、服務內容
提供長照需要第2級(含)以上者就醫及復健專用之交通接送車輛,並由市政府補助服務對象部分交通費,補助基準依服務地區分為兩級:
| 服務地區 | 每人每月最高補助 | 第一類:長照低收入戶 | 第二類:長照中低收入戶 | 第三類:一般戶 |
|---|---|---|---|---|
| 一般服務地區 | 新臺幣 1,840 元 | 全額補助 100% | 補助 91% | 補助 73% |
| 原住民區及偏遠地區(復興區) | 新臺幣 2,400 元 | 全額補助 100% | 補助 93% | 補助 79% |
下方名冊中服務區域標示「復興區(專車)」之單位即對應原住民區及偏遠地區之專車服務。
三、服務對象
凡實際居住本市,經照顧管理專員評估照顧計畫中有「就醫」或「復健」需求,且符合以下任一條件之長照需要第2級(含)以上者:
- 65歲以上長者。
- 55歲以上原住民。
- 50歲以上失智症者(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49歲以下失智症者)。
- 失能身心障礙者。
- 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急性後期整合照護計畫之收案對象。
服務單位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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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後服務單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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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單位所在縣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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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桃園市全區單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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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區(專車)服務單位數
資料明細
辦理單位地址分布桃園市、臺北市、新北市等多個縣市(服務桃園市民但單位本身設址於外縣市),非資料 錯誤;「連絡電話」欄位偶含多組號碼,僅第一組轉為可點擊電話連結,顯示文字保留原始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