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牙補助制度說明
以下說明整理自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衛生局最新公告為準;本頁下方之 「合約醫療院所名冊」為政府開放資料,可依行政區、機構類型、關鍵字篩選查詢。
一、目的
為保障老人口腔健康,減輕老人經濟負擔,補助老人裝置假牙,以維護老人生活品質與尊嚴。
二、補助對象
- 本市年滿65歲以上長者。
- 須設籍本市1年以上,且實施期間仍設籍於本市。
- 每人終身僅可申請補助一次。
三、補助態樣及基準
| 補助態樣 | 補助金額 |
|---|---|
| 部分活動假牙 | 新臺幣 1 萬 7,000 元 |
| 半口活動假牙 | 新臺幣 2 萬 2,000 元 |
| 全口活動假牙 | 新臺幣 4 萬 4,000 元 |
| 假牙維修 | 新臺幣 2,000 元 |
四、申請流程
- 請到合約醫療院所提出申請。
- 由合約醫療院所送件至衛生局審查。
- 衛生局審查通過後將案件寄還合約醫療院所。
- 合約醫療院所替民眾製作假牙。
- 完成後民眾領取假牙,合約醫療院所向衛生局請款。
五、注意事項
固定假牙(牙套、牙橋等)及植牙不在補助範圍內。
合約醫療院所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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篩選後院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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涵蓋行政區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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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所數最多行政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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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家數(推斷)
各行政區合約院所數
機構類型分布(推斷)
資料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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