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長者免費裝置全口活動假牙計畫說明(Q&A)

以下說明整理自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內容,僅供參考,實際規定請以最新公告為準;本頁下方之 「合約醫療院所名單」為政府公告資料,可依地區與關鍵字篩選查詢。

📝 申請資格

Q1:哪些人符合本計畫的申請資格?

符合下列身分之一,並經本市合約牙科醫療院所牙科醫師評估需裝假牙者:

  • 設籍於臺南市(111年12月25日以前設籍於本市,且持續在籍者)且於5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
  • 設籍於臺南市(同上)且於60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之原住民(需檢附戶籍謄本影本)。
Q2:補助裝置的假牙態樣包含哪些?
  • 全口活動假牙(上顎及下顎健康牙齒【含智齒】各存3顆以內)。
  • 上顎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含智齒】存3顆以內)。
  • 下顎活動假牙(健康牙齒【含智齒】存3顆以內)。
  • 其他有特殊情況者,以專案方式處理。
Q3:補助有哪些限制?
  • 每人每顎僅補助一次。
  • 已申請「衛生福利部中低收入戶老人補助假牙實施計畫」或「臺南市政府111-115年度辦理原住民族長者裝置假牙實施計畫」並經補助者,5年內不予重複補助。
  • 申請者綜合所得稅稅率須未滿20%(以113年度綜合所得淨額未滿新臺幣1,330,001元為準),如為被扶養者,依扶養者申報稅率計算。
  • 115年度預計新裝置3,500人,其中1,000名以低收或中低收入戶為優先名額,低收或中低收入戶補助優先使用中央補助款及其核定額度支應,如有不足則依本計畫一般市民核定款項支應,並依長者需求及補助現況調整補助人數。

💰 補助金額

Q4:補助金額上限是多少?
  • 115年由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編列公務預算共計新臺幣1億480萬元。
  • 裝置額度為每人每顎上限新臺幣2萬2,000元,全口雙顎上限為新臺幣4萬4,000元,如有特殊個案則專案處理。
  •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依相關規定,每季公開補助金額等資訊於網際網路。

🦷 申請與核銷期程

Q5:計畫的實施期程與申請期程為何?

實施期程:115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

  1.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10日接受民眾至合約醫療院所申請,115年12月11日以後之申請案件則併入116年申請案件審核,但如因經費用罄則將提前停止收案。
  2. 合約醫療院所將民眾申請案件(診治計畫書等相關文件)擬妥後,應儘速送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審核。
  3.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計畫開始執行後,每週召開審查小組會議審核申請案件,並視申請案件數量增開審查小組會議。
Q6:核銷期程如何規定?
  1. 自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均接受合約醫療院所辦理核銷,115年12月份核銷案件如於31日以前無法完成,則以辦理保留款方式於116年核銷。
  2. 合約醫療院所完成診治後,應儘速將核銷案件(診治計畫書等相關文件)送至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審核。
  3. 臺南市政府衛生局於召開審查小組會議時,一併審核核銷案件。
  4. 合約醫療院所核銷案件若經臺南市政府衛生局通知限期改正並送回辦理核銷而未送回,且未述明原因者,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將逕行取消申請不予撥款。

☎️ 承辦單位與聯絡窗口

Q7:計畫的承辦單位與聯絡電話為何?

業務單位:臺南市政府衛生局

東興辦公室:06-6357716 轉 240、242、250、257
林森辦公室:06-2679751 轉 252

資料來源:臺南市政府衛生局。計畫公告網址: https://newrepat.sfaa.gov.tw/

合約醫療院所名單

-
篩選後院所數
-
涵蓋行政區數
-
院所數最多行政區

資料明細

本資料集共161筆,來源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公告 PDF(無經緯度座標,故本頁不含地圖;亦無機構類型分類欄位)。

各地區合約院所數

更多長照相關資訊